☆、剧本
书名:暗恋是种病 作者:楚溪邪
☆、剧本
我不知道我的性格是怎么变成这样的,我只觉得这个班级那样陌生,那样让我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但我还是很喜欢写小说,虽然没什么看小说的机会了。我写了很多小说,从中考的压力中,我挤出一切可用时间来完善我的梦想。
当然群居的人是无法避免交流的,有一些同学会试着跟我搭话,搭话的内容有三分之一会是小说。
那时的我大概是最好说话的时候,我喜欢听到读者的评论,因此一切有关我的小说的事,我都愿意笑脸相对。
但在我所在的这个学校中最优秀的班级里,绝大多数人还是对升学更有兴趣。
因此,剩下的搭话中,有三分之一是问问题的。
我以前所在的j省,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让我们学英语,而且还是难度较大的牛津英语,这让我的英语基础高出老家初中才开始学英语的同学很多,而且那个时候的我的记忆力惊人,看过得小说我可以覆述百分之八十,记忆单词对我来说是最简单的事。
而且有了阅读名着和小说的基础,我的语文功底也非常深厚。
我最担忧的数学部分在双胞胎的帮助下倒是进步神速,只是老天帮你解决一个难题时,就一定会再拿出一个更大的难题。数学不再是我的天敌之后,科学成了我最头痛的科目。
在j省的制度中,初一我们学生物,初一结束前,我们就会考掉生物,进入初二我们就不再有生物课,代替生物的是物理,进入初三,物理会和化学一起成为中考科目。
而在我的老家z省,学生们从初一就开始学科学,这一门科学包含了生物、物理和化学,总分是200分。
我以为对于连串联和并联都分不清的我来说,物理已经很让我绝望了,但事实告诉我,连氢氧化钠都不会写的我,化学才是我的天敌。
不过好在我在暑假里恶补了化学。
不过在学校里,我重点学习的还是科学。
由于我对自己不大擅长的东西都习惯拒绝教授,因此也很少有人来问我关于科学的问题。也所以,当我的后桌方娜娜拿着一张科学卷子拍我的肩膀时,我首先很诧异,其次皱起了眉头,最后冷淡的问道:“有什么事吗?”
我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拒绝的气息,但方娜娜没有退缩。
她是跟我一样这学期才转学回来的人,我从j省回来,她从s市回来,爸爸手术的那个大城市。她很漂亮,而且跟我截然相反的性格开朗,且平易近人。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班级中,她迅速地融入了进去,而且还担当了班级的文艺委员。
此刻她就睁着她的大眼睛看着我,双眼熠熠生辉。
“颜米米,我知道你的小说写得不错,你能不能尝试着写个剧本?小品那样的最好。”她说着,然后好似看我迷惑,又解释说:“是这样的,学校有元旦文艺汇演嘛,我们班要出两个节目……”她突然一顿,想给我看她手上的纸,然后好像才意识到自己手上拿着的科学试卷,一阵手忙脚乱的翻找后,她才不好意思的把通知递给我看。
我扫了一眼,并不是很感兴趣。
这时我的同桌拿走了我手里的通知,然后就怂恿我参加。“试试吧!试试嘛!你一定行的!”
初一、初二两年,我都没有同桌,回到z省之后,托了这个学校的制度的福,我又有了同桌,她叫梁舒婷,是个瘦瘦小小,皮肤黝黑的妹子,人缘极好,熟人都叫她“阿木”。
她也是我的室友,不知为何,我对于她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通常只要她一个眼神,我就知道她要什么,但这种默契只是单方面的。在成绩方面,少了我在科学方面的缺陷,她的英语成绩也出奇的好,综合起来,她的能力在我之上。也难得的是个我能说得上话的人。
是以此刻她开口说话,我就不得不仔细看看那张通知了。
对于吃软不吃硬的我来说,没什么比撒娇或讚美更加有效的方法了。
于是,我在梁舒婷的“甜言蜜语”中,决定试试写个剧本了。
韩洁常说我写的东西都透露着我的“米氏幽默”,我想起以前的我也似乎确实是个很能讲笑话的人,于是那天晚上我就举着电筒,在被窝里写完了我的第一个小品剧本。
第二天我把剧本拿给方娜娜看,她很惊奇,显然没想到我的效率这么高。
接着她看完了剧本,连连夸奖我有才,我也很高兴,就指着剧本跟她说细节。
“你觉得谁来演比较好?”她突然问我。
我想了想,说:“这里的男性角色比较多。”
她朝班级后面的男生堆望了一眼,然后说:“你挑挑看。”
我也望向那个男生堆,打量了一会儿,我说了几个名字,都是班里公认能闹腾的。
小品必须是能放开演的。而且不闹腾的人我还真叫不上来他们的名字。
方娜娜很讚同,“我也觉得他们不错。”
接着我就建议让梁舒婷演其中一个角色,方娜娜也同意,梁舒婷本人也很高兴,演员的事就这么定了。我觉得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课间方娜娜拿着我的剧本去给班主任看,班主任没意见,只说把字写清楚点,然后拿去覆印,尽快排练。
梁舒婷负责重新抄写剧本,其间我又将剧本做了几处修改。似乎万事俱备的时候,方娜娜跟我说有个男生不愿意出演,她希望我能去说服他。
我目瞪口呆。
我去说服?
天知道我进入这个班级之后压根儿没跟这班上任何一个男生说过话。现在陡然让我去说服一个男生,我觉得我很难胜任。
于是我当然推拒了。
午饭的时候,我去食堂排队,不知是巧还是不巧,我就排在那个男生身后。
这个男生名叫成陵,个子很高,一直坐在最后一排,跟坐在第三排的我八竿子打不着一起。我能记住他的名字完全是因为他能闹腾。
不管是在上课还是下课,他的声音无处不在。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生的话可以这么多。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出奇的想念安静的黎清。
这次排在他身后,我也是通过他的声音认出他来的。
他似乎正在跟排在他前面的人讨论元旦文艺汇演,说起自己班的节目,自然就会说起我的剧本和选角。
“她们居然想让我演那种角色,我才不要!”
“什么样的角色?”
“不是,关键不是那个角色怎么样,是那个角色的名字太狗了!我才不想演个小品,然后从此就被人叫成狗。”
“什么样的名字啊,说来听听。”
大家都很有兴趣,就连排在别的队伍的人也转头向他看来。
“什么样的名字?旺财!怎么样?!狗不狗!?”
大家都笑起来。
“不错啊,挺适合你的!”
“是啊,演呗!我也觉得挺适合你的!”
成陵不爽,但也没多生气,只说:“你觉得不错,你去演啊旺财!”
我默默地听着,只觉得他都这么大了还跟一个小品角色的名字较真,很幼稚。
于是在他被他前面那个偶然发现我的同学的提醒下一个转身看到我时,我抬眼回视了他。
“你家养狗吗?”我问。
“啊?”他楞楞的回答。
“我家养狗,但从不给它犬旺财’这么高调的名字。”瞟一眼他身后,“我给你时间发呆,你给我位置买饭吧。”说完绕过他,挑了一个白菜,付完钱就走了。
第一次口气这么横的跟男生说话,我有点小激动,手也微微发抖,但我的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这句话说得太好了!得赶紧回去记下来啊记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